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
阻尼器材料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湖南建工【****】1号
招 标 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〇**年*月
目录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
阻尼器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阻尼器材料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项目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6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南建工【****】1号;
2、项目名称: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阻尼器材料采购及安装;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湖南建工【****】1号 |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阻尼器材料采购及安装合同 | ***.** | ***.**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招标内容:黏滞阻尼器和摩擦阻尼器产品、预埋件、节点板的供货、运输、卸货、检测、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部分招标项目招标需求);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同项目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合*的只需提供*证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的“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3 年 6 月 ** 日 **:** 至 ***3 年 6 月 19 日**:** 时;
2、地点: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项目部现场
3、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除营销执照副本采用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4、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年 6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项目部。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年 6 月**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项目部。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公告在《**********集采履约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单位将启封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根据响应文件正本的“开标*览表”内容公开唱标,招标单位将以合适的方式记录唱标内容。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3、监督部门:
新乡学院基建处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段***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3年 6 月 **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段***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施工项目阻尼器材料采购及安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黏滞阻尼器和摩擦阻尼器产品、预埋件、节点板的供货、运输、卸货、检测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部分招标项目招标需求)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安装期) | 同项目周期 |
1.3.3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信誉 | 详见第*章 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4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补充文件(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 招标人在发布公告相同媒体发布相关澄清、修改,投标人自行查 阅无须反馈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 招标人在发布公告相同媒体发布相关澄清、修改,投标人自行查 阅无须反馈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大写:******元*角*分; 小写:**8****.**元。 投标报价超过该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1) |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
文件份数共 4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 |
3.7.3 (2) | 投标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 1、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按投标文件实际合理分册装订 |
3.7.3 (3) |
投标文件电子签 章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格式执行。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不得用签字章代替;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其他如“**专用章”无效。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扫描件或复印件。 |
3.** | 现场踏勘求 | 不组织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招标公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 同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包含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 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1-3名 |
7.1 | 中标结果公告媒 介及期限 | 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同*媒介 期限:1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计价[****]****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号文件 规定收取。 |
**.3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主体项目±0.**封顶,**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工程款; 2)乙方完成预埋工作,验收合格,甲方主体项目结构封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款; 3)乙方完成全部阻尼器供货和安装工作后,验收合格,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对应合同总价的**%; 4)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审核完成且资料完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含设计变更)的**%; 5)保质期限为*年(从本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期后7天内结清全款; |
**.4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 明确或不*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 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 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 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项目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5 |
其他提示事项 | 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招标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 以下**类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 息安全产品, **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现场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 反垃 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现场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无论本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投标供应商所投报货物必须首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性标准。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如与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性标准不*致的,以后者为准。 |
**.6 | 备注 | 1.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无论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3.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4、有关政府招标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步推进政府招标合同融资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新财购【****】**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 后可以持政府招标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 以通过河南省政府招标现场或新乡市政府招标现场“河南省政府招标 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安装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安装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系; |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响应和偏差
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时间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
2.2.4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 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现场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 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实施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包括设备价款、相关税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及运送到新乡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安装期、投标有效期、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散页无效。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分别装订成册。当副本和正本不*致时,以正本为准。且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U盘)密封在*个密封袋里,外包封上写明内容如下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包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和评选工作。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1.3 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将对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密封情况等进行检查。迟到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质量、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 “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9.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河南省政府招标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招标活动!
政府招标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招标活动的供应 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招标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招标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招标现场“河南省政府招标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 |
综合评估法,以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致 | |||
投标函及附录 电子签章盖章 | 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中签章要求) | |||||
报价唯*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 | |||||
2.1.2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安装期 | 符合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投标报价: **分 技术部分: ** 分 商务部分: **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 (1) |
投标 报价 **分 |
投标报价 (**分) | 通过初步评审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分为满分(即**分)。 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 分)。 注:**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2) |
技术 评审 **分 |
技术 指标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情况, 判断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 负偏差,则该技术指标不满足。 1、供应商所投各项清单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得**分; 2、供应商所投各项清单参数每有*项不满足扣2分, 扣完为止; |
项目 实施方案 (**分) | 根据投标人的安装调试方法与技术措施内容进行综合 评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程度高的,得 5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3分; 内容、可行性*般的,得1分。 缺项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的安装调试质量保障体系与保障措施内容 进行综合评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程度高的,得 5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3分; 内容、可行性*般的,得1分。 缺项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 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 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 内容、可行性*般的,得1分。 缺项不得分。 | |||
售后 服务 (5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 分; 内容编写详尽,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 内容、可行性*般的,得1分。 缺项不得分。 | ||
2.2.2 (3) |
商务 评审 **分 | 类似 业绩 (**分) | 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合同的, 每提供*份得3分,最高得**分(提供合同以及与购买单位的合同结算资料[结算发票(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相同或与合同金额扣除质保金后相同)或结算单或计量支付审核表或验收单扫描件]。 |
企业 实力 (5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得5分,缺*项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注:以上评审项目,缺项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0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 “*舍*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
购货单位(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段***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
项目部联系电话:
供货单位(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朱向华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5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致,达成如下*致条款:
第*条 工程概况
1.2工程地点: 新乡市金穗大道与东明大道交口西南角新乡学院院内。
1.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2 **。
1.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2内部中标通知书;
2.3内部投标书及附件;
2.4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条 合同标的物
产品名 称 | 规格型 号 | 产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合价(元) |
合计(元) | ||||||||
说明: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不含税单价*(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3.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上述金额为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3%时,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超过资金部分不予支付。
3.2上述合同金额含增值税、含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欠付货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视为价外费用。
第*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
4.1按国家标准执行;
4.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4.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 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4.5乙方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明(检测报告)。
4.6产品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 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说明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标准”等。
5.1基本要求:应当符合产品包装的国家标准。
5.2产品采用 / 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的具体要求为: / 。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样品或照片,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5.3产品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不回收。
6.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代办运输。(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提自运。
(4)其他: / 。
6.2运输方式: 汽运 。
6.3到货地点: 新乡市金穗大道与东明大道交口西南角新乡学院院内 。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收交货的联系人
联系人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备注 | |
甲方 | ||||
乙方 |
如遇双方变更联系人,需在下*次要求供货前书面通知对方。
非指定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签收的,不得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6.4现场卸货由 乙方 负责。
6.5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
6.6自甲方签收产品时起,产品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8.1数量确认:(由甲方现场的签收人员和乙方供货人员进行汇签,并且同时附上相关影像资料(如:送货的车辆、卸货的地点及验收人员的照片,且在照片上标注时间和施工具体部位等),再加上过磅材料的磅单,依据以上材料,由甲方料账员办理验收单。影像资料、验收单据或过磅单作为*份完整的结算附件。)
8.2验收时间:甲方收到产品后【 3 】日内组织验收。
8.3验收方法:由甲方验收人员: ,手机: 对进场材料数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材料质量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方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相应责任方承担,并承担*切责任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分批次供货,应向甲方提供其分批次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产品合格资料、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发票*起交付甲方。
第*条 产品的**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9.1**调整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
(1)**采用固定 单价
(2),除增值税税率外货物**不因市场及政策变化做调整。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 】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在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前,仍应按合同原价执行。如果调整的内容涉及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4)(3)其他: / 。
9.2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以月为结算周期(上月20日至本月**日),乙方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实际供货对账资料(含乙方加盖公章的对账资料及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的《物资材料验收单》等),甲方在每月**日前审核完毕,开出《材料结算单》并完成结算手续。
9.3货款支付:以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3.1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按节点付款;具体付款节点为:主体项目±0.**封顶,**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工程款;乙方完成预埋工作,验收合格,甲方主体项目结构封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款;乙方完成全部阻尼器供货和安装工作后,验收合格,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对应合同总价的**%;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审核完成且资料完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含设计变更)的**%;保质期限为*年(从本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期后7天内结清全款;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3.2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若乙方出售的货品无质量缺陷,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无息返还乙方质保金。
9.4税票要求
9.4.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后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货清单)。并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 ** 】天内。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段***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工程名称: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工程地点: 新乡市金穗大道与东明大道交口西南角新乡学院院内 信息。
9.4.2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效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3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9.4.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4.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
第**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验收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面妥善保管,*面向乙方提出异议,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若乙方出卖的产品质量存在隐蔽瑕疵,甲方可在发现该隐蔽瑕疵后【两年】内要求乙方更换或修复,乙方不得拒绝。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2在产品交付【 两 】年之内,甲方可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产品及产品内部相关原器件;
**.3在产品交付【 两 】年之后,乙方仍应及时周到的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费双方协商,但收费标准应低于乙方所提供的同期市场标准。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施工场地。
**.1.2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
**.1.3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材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送货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实行*车*单制。
**.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1.5其他: / 。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对需要送检的材料,乙方必须配合提供送检样品并送检合格。
**.2.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材料生产供应任务。
**.2.3车辆进出要听从甲方现场指挥,应保证进出车辆不对施工现场造成污染,乙方工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相关管理规定。
**.2.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如不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5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材料等事件,违反*次罚款【 **** 】元,并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切责任和后果。
**.2.6乙方应强化现场管理,执行当地政府部门如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各项规定,做到美化工作环境,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2.7其他: / 。
第**条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组织、协调、监控和管理,统*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指定材料堆放区域。
**.2甲方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3甲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事故救援。
**.4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准带家属及小孩进入现场。
**.6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进行堆放,分规格堆码整齐,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若未按相关要求,甲方将按文明施工及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款给予处罚,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切处理费用及经济损失。
第**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1乙方不能交货的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应向甲方偿付货款的【 3 】%的违约金。
**.1.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接货,应当重新调整**;如果甲方不能接货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和赔偿。
**.1.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倍,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利息,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可拒绝接收;如甲方已接货,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1.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 】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逾期不答复的,视为甲方不需要。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9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5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因乙方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违约责任
**.2.1甲方依据供货计划需要乙方供货时,应提前【 3 】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2.2甲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可顺延付款时间【 ** 】天,期间乙方无权停止供货。若超过【 ** 】天,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以上顺延和停止供货期间不计利息,双方应另行协商付款时间,若超过另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仍不能付款,双方仍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但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资金的【 1 】%。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合同*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2.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2.2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及在途材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2.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
**.2.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甲方指示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2.6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乙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天或累计超过【**】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诉讼结果如何,乙方自愿承担有关诉讼的*切费用。
**.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后期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条 合同解除
**.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
**.2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或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1关于材料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双方约定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拔款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 补充条款
/
第***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本合同*式【 4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1 |
摩擦减震 阻尼器 | 1.依据项目特点,合理实施,配合工程主体施工 2.工作内容:阻尼器本体设备的深化设计、材料、制作加工、第*方检测(***专项检测报告)、标志、油漆包装、储存、运输、卸货、安装;预埋件及相关连接钢结构节点板的深化设计、材料、制作加工、运输、卸货、安装、检测;与阻尼器系统相连的混凝凝土支墩的所涉材料及施工、相关建筑及界面的外观处理、工序协调等工作;阻尼器系统的调试、验收、培训及现场指导、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参与项目主体施工,涉及阻尼器施工工序现场指导),凡施工图所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由施工方完成的工作都是施工方的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 3.费用包含:设备材料从生产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护保养,其中包括材料费、生产加工费、方案优化设计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就位安装费、验收费、检验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阻尼器的专项检测费、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所有*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切费用 4.实际施工时需提供经认可的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方可实施 5.其它说明:详见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规范及施工规范要求 |
套 |
** |
2 | 黏滞减震阻尼器 | 1.依据项目特点,合理实施,配合工程主体施工 2.工作内容:阻尼器本体设备的深化设计、材料、制作加工、第*方检测(***专项检测报告)、标志、油漆包装、储存、运输、卸货、安装;预埋件及相关连接钢结构节点板的深化设计、材料、制作加工、运输、卸货、安装、检测;与阻尼器系统相连的混凝凝土支墩的所涉材料及施工、相关建筑及界面的外观处理、工序协调等工作;阻尼器系统的调试、验收、培训及现场指导、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参与项目主体施工,涉及阻尼器施工工序现场指导),凡施工图所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由施工方完成的工作都是施工方的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 3.费用包含:设备材料从生产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护保养,其中包括材料费、生产加工费、方案优化设计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就位安装费、验收费、检验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阻尼器的专项检测费、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所有*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切费用 4.实际施工时需提供经认可的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方可实施 5.其它说明:详见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规范及施工规范要求 | 套 | ** |
阻尼器技术及测试要求
1、阻尼器技术要求:
a.材料要求:阻尼器采用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b.外观质量要求:阻尼器产品外观应表面平整、无机械损伤、外表采用防腐措施,涂层
应均匀、美观,防腐效果应不低于**年。
c.阻尼器的使用寿命不低于**年。
2、阻尼器测试要求:
本工程所用阻尼器必须有具有检测资质的第*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明。
对于黏滞阻尼器,第*方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同*工程同*类型同*规格数量的**%,且不应少于2个,检测合格率为***%,该批次产品可用主体结构。检测合格后,阻尼器若无任何损伤、力学性能仍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时,可用于主体结构。
对于摩擦阻尼器,第*方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同*工程同*类型同*规格数量的3%,且不应少于2个,检测合格率为***%,该批次产品可用主体结构。该实验为破坏性实验,检测合格后,阻尼器不可用于主体结构。
产品检测合格率未达到***%,应在同批次抽检产品数量加倍抽检;加倍抽检的检测合格率为***%,该批次产品可用于主体结构;加倍抽检的检测合格率仍未达到***%,该批次阻尼器不能在主体结构中使用。
(本项目检测数量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黏滞阻尼器检测内容包括:
a.极限位移:测试时采用静力加载试验,控制试验机的加载系统使阻尼器匀速缓慢移动,记录其伸缩运行的极限位移值。
b.大阻尼力:测试时采用正弦激励法,按照正弦波规律变化的输入位移μ =μ ****(2π **),对阻尼器施加频率为**、位移幅值为μ 0的正弦力,连续进行5个循环,记录第3个循环所对应的最大阻尼力作为实测值。
c.阻尼力规律性检测:在正弦激励下,分别选择与0.1、0.2、0.5、0.7、1.0、1.2倍最大速度相对应的加载频率加载循环5圈。记录滞回曲线,计算对应的阻尼系数和阻尼指数。
d.加载频率相关性检测:采用正弦激励法,加载频率f分别为0.***、1.** 1、1.** 1、1.***下,对应输入位移幅值μ =fμ 0/f下的最大阻尼力。
e.外观检测和尺寸检测。
摩擦阻尼器检测内容包括:
3、阻尼器性能指标检测要求:
所有的相关性能测试项目均应符合《建筑消能阻尼器》**/****-****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的要求:
a.阻尼器的长度:不超过产品设计值的±***。
b.阻尼器截面有效尺寸:不超过产品设计值的±***。
c.阻尼器的极限位移:当最大位移小于*****时,实测值不应小于阻尼器设计容许位移的***%;当最大位移大于或等于*****时,实测值不应小于阻尼器设计容许位移的***%。
d.阻尼器的最大阻尼力:实测偏差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
e.阻尼系数:实测偏差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
f.阻尼指数:实测偏差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
g.滞回曲线:实测滞回曲线应光滑、无异常,在同*测试条件下,任*循环中滞回曲线包络面积实测值偏差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以内。
h.疲劳检测:按照《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5.3.4条要求。 i.阻尼器密封性能的性能指标:无渗漏,且阻尼力的衰减值不大于5%; j.最大阻尼力的加载频率相关性能和温度相关性能的变化曲线应有规律性。
4、阻尼器检测内容:
a.第*方检测:检测内容包括(阻尼器技术及测试要求)中(2.阻尼器测试)a.b.c*项,测试内容须符合(3.阻尼器性能指标检测要求)中c.d.e.f.g*项的要求。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自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小写)作为投标报价, 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实施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月日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投标内容 | |
交货安装期 | |
交货地点 | |
质量标准 | |
投标有效期 | |
其他声明 |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 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
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月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生产厂家 | 交货期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注:
1.以上表中各项可进*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或附表;
2. “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览表”中的“投标总价”*致;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填写本表。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如果商务部分均无偏差,本表格偏差说明填写“均无偏差”其余部分可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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