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营口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方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1工程概况:
****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共计**项(其中路面工程**项***.2公里,危桥拆除重建工程***.7延米/**座,危桥维修加固工程***延米/4座,水毁恢复养护工程1项)的第*方检测服务,实施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年**月**日止,实际检测服务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施工质量监督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材料和实体等质量进行检测,同时对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
2.4投标保证金:0.7*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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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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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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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类综合甲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质检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类综合乙级资质。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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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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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含桥梁工程)第*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
(2)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第*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且独立完成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桥梁工程第*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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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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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含桥梁工程)第*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第*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且担任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桥梁工程第*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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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9时**分至9时**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文件不予开启。
5.4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5.6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号
电 话:****-*******
招 标 人:*********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 ** 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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