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年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 马连嵘 刘福生 赵文秀 王淑梅 | ||
总中标金额 | ¥0.******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2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项目名称: ***********采购****年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抚松工业集中区(抚松苏州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
中标金额:(大写)******元整
(小写)5,***,***元
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承担政府所有通勤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工作职责。 服务要求: 1.车辆在运营期间,发生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的车上人员和第*者人员伤亡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勤客车行驶路线、发车及趟数(往返)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通勤客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行,因主观原因造成不按正点发车,不按路线运行,不按正点到达等现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招标方给予相应的经济惩罚。 4.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乘车收费管理智能系统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如因主观或系统原因不能识别、不能收费等出现的问题,需及时解决,如未能及时解决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我方给予相应的经济惩罚。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年。 |
*、评审专家名单:*** 马连嵘 刘福生 赵文秀 王淑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行政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楼(2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继冬
电 话:****―*******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年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采购****年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 ,属于( 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
日 期:****年9月**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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