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以总公司名义从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力工程(不含承装、承修、承试供电受电设施)、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施工;以总公司名义从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建筑劳务分包、房屋拆除、化工设备拆除、建筑物拆除。(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